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人武部、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文明办: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推选第七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皖文明办〔2021〕7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等重大事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选六安市道德模范,推出一批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表彰宣传学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六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推选类别
六安市道德模范推选分为五个类别,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个类别推选3名左右,共推选10—20名。
四、推选标准
每位先进人物只参加一个类别的推选。已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安徽省道德模范、六安市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
1. 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 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五、推选步骤
1. 成立评审委员会。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六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主办,成立六安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主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评审委员。六安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推选活动日常工作。
2. 全面发动。4月中旬,印发通知,在市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均可向市评委会推荐人选,市评委会办公室将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县区或系统,由各地、各系统进行筛选。社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5月15日。(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市行政中心2号楼216室,邮编:237000,联系电话:0564—3379908、3379549,电子邮箱:luanddk@163.com)。
3. 遴选候选人。按照推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向市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县区文明委、市直机关文明委每类各推荐1名,不超过5名。六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类型不限。时代楷模、劳动模范、大国工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 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本人所在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并在本地、本系统主要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军队系统拟推荐候选人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组织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5. 材料申报。公示结束后,各地确定的候选人需经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后由县(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市直有关单位和六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确定的候选人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按类别分别填报“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3000字左右的详细文字材料,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彩照和生活照各1张(免冠照为1寸标准照片,生活照不低于1024×800像素)。推荐报告、推选表及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市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邮箱:luanddk@163.com)。
6. 公示候选人。6月上旬,在各地、各系统推荐的基础上,市评委会组织评委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6月中旬,市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在《皖西日报》、市广电台和六安文明网等媒体上宣传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评委由主办单位、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代表组成。
7. 投票推选。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投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从各地推荐的“两代表一委员”、道德模范(本次推选的候选人除外)、“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群体中,确定100名先进典型,作为公众代表参与投票推选。同时,组织评委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公众代表投票结果与评委投票结果各占50%权重,推出六安市道德模范建议名单。
8. 审定公布结果。6月下旬,市评委会综合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建议名单,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公布推选结果。
六、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推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高效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 严格推选标准。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3. 注重学习宣传。要坚持重在学习宣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4. 关爱道德模范。落实《六安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办法》,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特别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推选表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 六安市文明办
六安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六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六安市委 六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
第七届六安市道德模范推选表
推选类别: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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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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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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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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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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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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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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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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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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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主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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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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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
另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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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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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明委或市直有关部门或六安军区政治工作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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